檢方表示,柯宇綸當時在和平東路2段的小吃店飲酒消費,凌晨3點多準備離去時,發現放在機車上的安全帽被偷走,為了避免遭警方攔檢,柯宇綸步行到和平東路2段96巷內,拿打火機燒斷別人機車上的安全帽掛環。
檢方說,柯宇綸竊取安全帽後,隨手將火源丟棄在別人的機車踏板上,造成5部機車及2輛汽車保險桿或車燈燒毀,警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,循線查獲柯宇綸犯案。
柯宇綸向檢方坦承,有拿打火機燒斷別人機車安全帽,但不確定當時是否為國慶日當晚,檢方根據火災調查報告及警方蒐證畫面,認定柯宇綸犯行明確。自由電子報2012/8/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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