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文鳳

前女友于文鳳討2.7億佣金財務吃緊 星爺爆簽賣身契淪打工仔 

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促成投資豪宅佣金

圖: 于文鳳 周星馳

影星周星馳與拍拖 13 年的前女友于文鳳於 2 年前分手,日前于文鳳突入稟高院指,她當年促成「星爺」以 3 億 2000 萬元 (港元,下同) 投資山頂普樂道超級豪宅「天比高」項目,但「星爺」疑沒有依照口頭承諾,支付普樂道十二號屋的佣金 8000 萬元予于文鳳,更稱已支付的 1000 萬上期只是「送畀佢」,于文鳳不忿,入稟高院追討。

《星島日報》報導,身兼上巿公司比高集團執行董事的周星馳 (50歲) 及旗下的星揚海外有限公司,遭周的前女友于文鳳 (40歲) 入稟追討 8000 萬元佣金;涉案的山頂普樂道十二號屋,估值 8 億元,一直由周星馳保留自住。

有消息指,周及于二人自分手後,已絕少聯絡,一旦見面談及有關佣金的事,也是「唔開心收場」,估計于在物業未售出便向周追討佣金的原因,應是二人已分手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所致。周現時身在內地進行拍攝工作,已得悉于向他進行法律行動,惟沒有任何回應。消息人士又透露,于早前被報道跟廖創興後人廖堯城拍拖,但已時已分手。

入稟狀指,于與周星馳 1997 年相戀,至 2010 年 3 月分手。于文鳳指她是一名有經驗的財務及物業投資者, 2002 年在周星馳邀請下,二人分別以星揚海外及朗昌有限公司的名義,達成協議,于會以私人財務顧問的身分,為周提供投資及理財策略和意見,周則須付顧問費用,起初 2 萬元一個月,後來「加價」至 5 萬 9000 元,惟至 2010 年減至 3 萬5000 元。

兩人分手後,周在去年 9 月底透過公司告知于終止顧問服務。

另外兩人亦有口頭協議,周的投資在扣除稅款後,所賺的項目須向于繳付 10% 的佣金。在于的建議下,周八度以公司名義進行物業及股票投資,其中包括出售普樂道十六及十八號屋、尖東店鋪等,於 2007 年 5 月至前年 1 月,于共收到周合共 1952 萬元佣金。

2004 年于得知花旗銀行山頂普樂道物業進行拍賣的消息,周在于的建議下以逾 3 億 2000 萬元投得該項目,並引入菱電一同發展四座超級獨立豪宅「天比高」。于強調她以全副心機令「天比高」發展成功, 2009 年普樂道十六及十八號更成功分別以 3 億 5000 萬及 3 億元出售,而周與菱電分帳後賺取一億多元,于因此收取近 1500 萬元作為佣金。

入稟狀指,普樂道十號屋歸菱電所有,其後以天價 8 億元出售,同樣價值超過 8 億的十二號屋則由周及星揚海外保留。

于認為根據兩人協議,她應可就十二號屋分得 8000 萬元佣金。

去年 7 月,周透過菱電胡亮明向于提議,會於 3 年內逐年繳付 1000 萬元,餘額將待物業於第 4 年出售後才付清,但于不接納,並於 9 月發律師信要求周付款。

本年 2 月,周游說于「收回成命」,表示會先付 1000 萬,然後奉上計畫書詳述整個還款安排,周於 3 月確實付了 1000 萬,但沒有交出計畫書,還指該 1000 萬元只是「送畀佢」。鉅亨網 2012年9月5日

于文鳳的圖片

圖: 于文鳳




▲圖: 周星馳疑似為償還于文鳳追討的鉅額佣金,變賣《除魔傳奇》股份。

 自砍一半分紅

 文化中國原本是《除魔傳奇》的金主,該片有舒淇、黃渤參演,預計2013年春節上映。但該公司又宣布,雙方已簽訂合約,星爺7年將拍5部片。此舉跟星爺過去迥異,有電影公司的他,向來慢工出細活,鮮少成為別公司的打工仔,自2008年執導《長江7號》後也無新作,眾人推測,應是于文鳳9月向香港高院提告要拿回高額佣金,他需現金才淪落至此。

 而大陸《華富財經網》也披露,星爺賣股求現的狀況。他開的比高公司,出售他導演、編劇及監製的《除魔傳奇》(暫定名)50%的股權給文化中國,交易金額約1.7億,屆時上映,他分紅將少一半,這也是他拍片以來,沒聽說過的交易舉動,可見他多麼需要大筆現金,看來于文鳳提告追錢的動作,已經把他逼到牆角。

 與大財團對抗

 于文鳳不好惹,于父身價數十億港幣,是「香港建設控股有限公司」掌權者之一,參與香港新機場建設等。姊姊于文瑛是香港東海堂西餅連鎖店大股東;兄長于樹權是香港上市公司「聯夢活力世界」高階主管,也擔任金融集團等機構高層。而她的新男友、香港創興銀行第二代、54歲的廖駿倫(又稱廖堯城),身價百億港幣。星爺想跟前女友對抗,儼然挑戰一個大財團。http://www.want-daily.com/portal.php?mod=view&aid=43290

 
影片: 于文鳳 - 周星馳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于文鳳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Flora  的頭像
    Flora

    月移花影

    Flo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