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卡後不要買早餐

打卡後不要買早餐 - 先打卡或買早餐? 職災理賠大有別

 



 

先打卡或買早餐? 職災理賠大有別

最近網路一則「打卡後不要買早餐」文章被大量轉寄,提醒上班族早餐趕在上班前買,萬一途中發生意外,可申請職業災害給付,但若打卡上班後買就不行。勞委會勞保局表示,上班前、下班後往返居所和就業場所必經途中發生事故,可核給職業災害,但打卡後外出處理私人事務,無法列入職災。

人力銀行近日公布「打卡痛苦指數調查」,近八成上班族坦言早上打卡後,會「偷廿分鐘」吃早餐、收發電子郵件。不過有篇網路文章敘述,一位朋友打完卡後,到公司對面買早餐,不料遭機車撞傷頭顱住院,但申請職災給付卻被駁回。

勞保局理由是未打卡前買早餐、送家人上班上學、買菜等,均屬途中例行事務,但打完卡後再去買早餐,因不是執行職務導致傷病,就不能算是職災。不少網友疑惑,明明是打卡後才算正式工作時間,怎麼反而打卡前出意外才能列入職災?

勞保局傷病給付小組指出,根據「勞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」審查準則,凡上班前、下班後往返居所和就業場所的必經路途中發生事故,才能核給職災,但須是「日常生活必須執行事項」。此外,午休時間及晚上加班、值班外出用餐,也是因工作所需,發生意外也算職災。所謂「日常生活必須執行事項」,還包括買菜、接送配偶與小孩、加油、至銀行領錢等。

不過,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,若打卡後,經老闆允許買早餐,或由老闆指派「代表買早餐」卻出意外,就算職災。職災認定不以「打卡」為前提,打卡前若經老闆指派或授意事務,出了意外算職災;下了班若陪老闆應酬出意外、或喝酒胃潰瘍,都是職災。

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表示,若繞遠路買早餐出了意外,並非在上班必經途上,就難認定屬日常生活例行事務。

勞委會過去曾處理多起類似的職災認定爭議。曾有某男性員工藉上司要求上樓搬貨之便,偷爬上頂樓與對面工廠女員工打招呼而摔傷,被認定「私行為」,一毛職災給付或賠償金都拿不到。也有員工看公司警衛亭上方龍眼樹結實累累,上班時間爬上去採龍眼,卻失足摔死,照樣不賠償。傅還然分析,若經老闆指派「採下來給大家吃」,就屬「公行為」,可申請職災給付、雇主也應負賠償責任。 【2011/10/26 聯合報】


打完卡外出發生意外 職災不賠



到底上班前買早餐好?還是上班打卡後買早餐比較好?現在有一個真實案例,民眾到公司打卡上班後外出買早餐,不料發生車禍意外,卻不能獲得職災理賠,原因是打卡完買早餐,不屬於執行公務範圍,不過如果打卡前買早餐發生意外,因為屬於上班途中,可以獲得職災理賠。

上班族葉小姐,每天上班前都會帶份早餐,再進公司打卡,不過很少人知道,先買早餐再打卡,或是先打卡再買早餐,如果途中發生意外,事關能不能申請職業災害給付。

最近有民眾打完卡後,到公司對面買早餐,不料遭機車撞傷頭顱住院,申請職災給付卻被駁回,勞保局理由是未打卡前買早餐或是送家人上班上學、買菜等,均屬途中例行事務,但打完卡後再去買早餐,不是執行職務導致傷害,就不能算是職災,除非是經過老闆指派,去買早餐或應酬發生意外,才能算是職災。

簡單來說,勞保局認定上班前的路途中或是上班時間執行公務,發生意外就能算是職災,但如果開小差利用公務時間所做的私人事務,那就不在職災理賠範圍。 民視 (2011-10-26 )

 

影片: 打完卡外出發生意外 職災不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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