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民峰 - 雷射達人丁民峰被下禁奢令

 

博士眼科院長丁民峰被下禁奢令 不能搭小黃
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日公布第5波禁奢欠稅大戶檢舉名單,包括知名的台北市博士眼科診所院長丁民峰欠稅新台幣4000多萬元。執行署表示,丁民峰自94年開始欠綜合所得稅,由國稅局移送執行處執行,執行官認為他眼科診所營業狀況良好,卻遲遲不繳稅,對他核發禁奢命令。

行政執行署公布的第5波欠稅大戶名單總計有3名滯欠大戶,除丁民峰(滯欠金額4378萬1928元)外,還包括雲林縣顏清連(滯欠金額5807萬1239元)、台中市林坤旺(滯欠金額1984萬4830元);其中丁民峰遭核發禁奢命令。

丁民峰是國內治療白內障名醫之一,他所開設的博士診所是早期少數引進無刀雷射治療近視的診所,也讓他有「雷射達人」之稱,除台北外,他在台中的診所有上千坪的規模。

根據行政執行署資料顯示,丁民峰2005年後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幾乎都未報繳。由於他知名度高,加上患者眾多,因此被稅捐單位盯上,認定他欠稅78筆,除個人綜所稅外,連汽車牌照稅、燃料稅也沒有繳,被移送強制執行。

執行署統計,目前已經公告欠稅大戶有99人,其中已核發禁奢命令9人。條款指出,遭核發禁奢命令者,將不得搭乘計程車或高鐵等高價交通工具、禁止單筆2000元以上的消費、禁止到夜店、KTV消費、禁止買賣股票、基金及投資黃金。

根據禁奢條款的檢舉作業要點規定,若民眾檢舉屬實,經執行官對欠稅大戶核發禁奢命令,檢舉人可獲得1萬至3萬元;如能證明大戶違反禁奢命令且被法院裁定管收,檢舉人最高可獲得20萬元獎金。.........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08/02/138-2732192.htm

 

 



 

 

丁民峰

 

 丁民峰被下禁奢令 檢舉他獎百萬 - 名醫列禁奢大戶
 

曾被媒體封為雷射達人的博士眼科診所院長丁民峰,積欠四千三百多萬元稅款,因被檢舉進出高檔餐廳,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決定對他發出「禁奢令」。若違反禁奢規定,將被拘提管收。

禁奢命令包括:禁止購買或租賃兩千元以上商品或服務;禁搭計程車、高鐵、飛機;禁止進入酒店、夜店、舞廳、四星級以上旅館、KTV;禁止投資股票、期貨。每個月生活費不得超過兩萬四千元。

行政執行署指出,只要民眾發現丁民峰搭計程車等違反禁奢規定的行為,都可提出檢舉,若因檢舉讓丁民峰繳清欠稅款,檢舉人最高可獲一百萬元獎金。

丁民峰是國內治療白內障名醫之一,曾在萬芳、和平醫院服務過。他所開設的博士診所,是早期少數引進無刀雷射治療近視的診所,除台北外,台中的診所上千坪,規模不小。有關白內障、雷射開刀治療近視問題,丁民峰常是媒體採訪對象。

行政執行署昨天公布最新一波欠稅大戶禁奢名單,資料顯示丁民峰二○○五年後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幾乎都未報繳。由於他知名度高,加上診所進、出病人不少,稅捐單位盯上他,認定他欠稅七十八筆,除個人綜所稅外,汽車牌照稅、燃料稅也沒有繳,被移送強制執行。

行政執行處通知他到案後,牌照稅及燃料稅已繳清,但目前還積欠四千三百多萬元綜合所得稅。他要求每月繳納廿萬元、分期繳清,但行政執行處評估他診所收入及個人財力,認為他的能力不僅於此。

此外,有人通報他曾進出高級餐廳,他也被懷疑仍開名車,行政執行處決定對他發出禁奢令。

【2011/08/02 聯合報】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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