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傳毅(曾獲大學健美先生)交保      ALA負責人羈押  

 

台中夜店惡火奪走9人命,夜店業者王銘哲經台中檢方漏夜偵訊後,今天清晨聲請羈押獲准。朱姓舞者則獲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。

台中市阿拉PUB昨天凌晨發生大火,造成9人死亡,12人受傷。警方在案發後傳訊相關人員進行調查,其中PUB負責人王銘哲及朱姓舞者等2人,經台中地方法院檢察官漏夜複訊後,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及有串供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。

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今天說,聲押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,裁定羈押業者王銘哲;但法官認為朱姓舞者沒有羈押必要,因而裁定以30萬元交保。

玩火吞9命 猛男偵訊嚇傻眼

【聯合報記者張弘昌/台中報導】

「我到這家店,只表演過兩次,每場兩千元,沒想到第二場就出這種事」,引發夜店大火的猛男舞者朱傳毅,被警方帶回警局留置調查,得知店內有九人被燒死,當場嚇傻眼。檢方認為他及負責人王銘哲涉嫌重大聲押。

他向警方說明表演流程時,一度精神崩潰,眼神不時呆滯或掩面沈思。

他也向警方要求要找委任律師到場,一再強調萬萬都沒有想到,「勝利火花」舞秀竟會釀成如此大禍。

朱傳毅向警方表示,勝利火花煙火,雖會冒出約一個人高的熊熊火花,但噴出的火花,只要不靠太近或長時間在同一處重複噴灼,距卅、四十公分遠的皮膚或衣物,接觸到火花也不會有灼痛感或燒損,是比夜店火焰秀還安全的表演。

不過他也不否認,這些火花若碰觸到一桶汽油或瓦斯天然氣,仍會迅速引燃火勢。

「我很後悔,演出前沒有先進行表演場地安全勘查」,朱傳毅說,沒想到這家夜店二樓夾層的天花板下方,竟布滿遇火花就會瞬間引燃的隔音泡棉。

他表示,為製造酷炫的噴火效果,他把坊間買得到的「勝利火花」煙火,黏在交通指揮棒尖頭,跳一段熱舞後點燃煙火,在熊熊火花噴出時,迅速步上二樓夾層樓梯,要在高處進行最高潮的噴火演出。

就在朱傳毅步上樓梯,火勢點燃天花板隔音泡棉後,不少觀眾尚未回神,誤以為起火的天花板,也是噴火表演的一部份。

朱傳毅見苗頭不對,高喊「失火了,快疏散顧客及工作人員」。

「我也有救人,但火勢來得太快、太猛」,他說,奔下一樓後,他來來回回數趟協助工作人員疏散顧客,未料短短不到五分鐘,竟然奪走了九條寶貴的性命,其中還有夜店員工。

面對業務過失致死刑責及九條人命的巨額民事賠償,當選過健美先生的朱傳毅說,不知該怎樣面對這殘酷的事實,「這是一場噩夢」。

【2011/03/07 中央社、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3/6194150.shtml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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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傳毅

 

「本來只是想變一點小花樣,怎麼會這麼嚴重?」猛男舞者朱傳毅疑因在表演時點燃「勝利之花」煙火,沒想到竟造成死傷嚴重火警,雖及時逃出挽回一命,但後續要面臨的刑期、民事賠償和內心的煎熬,才是無窮盡的折磨。

     檢方偵訊過程中,朱傳毅坦承,正在表演當時,使用自製道具,用十多公分長的LED燈管再外接「勝利之花」,起初先開燈閃爍、甩動,到表演最高潮、超high時,再順勢引燃煙火。為何沒有注意到引火的地點是在二樓表演區,距離天花板的吸音棉很近?朱傳毅供稱,因PUB內燈光暗、很黑,根本搞不清楚高度。

     雖然店內並無裝置監視器,但因猛男表演秀超吸睛,一整段過程都被全場幾乎滿座的客人拍下畫面,在案發後就成為最有利的佐證。從消費者提供的表演畫面中可看出,前一刻猛男正在甩動「勝利之花」,到下一秒,火光瞬間點燃其所在位置、二樓舞台天花板的正上方,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的蔓延。

     朱傳毅雖坦承因表演,不知道天花板有隔音泡棉,才會把點火的煙火棒往上拋,不料卻釀成大禍。

     廿八歲的朱傳毅,就讀台南遠東技術學院時是健美好手,於九十三年參加全國大專院校健美錦標賽,拿下第二量級(六十五至七十公斤級)第五名。

2011-03-07 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society/50304286/112011030700319.html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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