罵李婉鈺「公廁議員」 網友留言不留情全挨告

 

李婉鈺今年五月在臉書PO出與立委劉建國的床照。

 

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今年五月突在臉書PO出與立委劉建國的一張床照曬恩愛,照片一出迅速引發熱議;李婉鈺的個人臉書服務網頁「李婉鈺的園地」,也湧入不少網友連言謾罵攻訐「公車議員」、「比妓女都不如」,李婉鈺決定對網友提告。警方傳喚其中7名網友到案後,已依妨害名譽罪函送法辦。

事發當時,李婉鈺臉書內有許多謾罵留言,如「不就是上公車巴士,怎知道會有後遺症?」、「她比妓女都不如」、「公車議員」、「前一位議員官司纏身有可能由公廁眾人上的李婉玉遞補」。讓李婉鈺感到不滿。

 

李婉鈺(圖)

 

新北警海山分局接獲李婉鈺報案後,經多日調查,陸續通知陳姓、周姓、李姓等7名上網留言的網友到案說明,7人多屬無業年約50~60歲民眾,均非李婉鈺選區居民,包括有居住於台中、高雄或花蓮等地;事發後警方找上門,有數名網友得知遭告議員提告,已自行刪除PO文。

一名網友到案時表示,當初是看到新聞後才在相關新聞留言,並不知道那是議員的個人臉書服務網頁。另名陳姓女網友則說,她是看到議員貼出她自己私密照片,覺得對社會觀感及兒童會有不良影響,一時氣憤才留下那些字眼。也有網友表示,看到其他人在謾罵,才跟著一起罵;事後都已自行刪文,也透過友人及寫mail向議員道歉,只是一直沒收到議員回覆。警方已依妨害名譽罪將7名網友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。

警方呼籲,網路世界雖看似浩瀚無限,但近年來已有多起網路霸凌事件致使被害人心生恐懼,甚至輕生的憾事;因此不論是否為公益之事或係屬個人私德,民眾應予以尊重,切勿恣意謾罵,以避免觸犯相關法令。

針對提告李婉鈺表示,思想家伏爾泰主張言論自由,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,但濫用言論自由躲在虛擬世界嘲笑、辱罵與威脅是不值得被保護的,網路是公共開放的空間,留言不僅難以收回,傷害更是難以估計,尖銳傷人的言論甚至可能逼人走上絕路,對於這種無端謾罵攻擊的人,「決不妥協!」

「自由是以不傷害他人為限。」李婉鈺提到,未來若有這樣謾罵情況,堅持提告;更強調,此次遭函送的網友完全沒有在自己選區內,不僅忽略了自己在地方上的努力,甚至以訛傳訛留下傷人言論,造成的傷害並非道歉就能解決,「希望大家引以為戒,互相尊重。」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61202/1002617/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Flora  的頭像
    Flora

    月移花影

    Flo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