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流醫師連娶4妻,死後小四羅女、小五吳女,展開「正宮醫師娘」正名大戰;最後小五獲勝,成為醫師的未亡人。
蘇姓醫師在民國81到83年間,連續與4名女子有婚姻關係,除了元配,其他3女當時宴客等公開儀式後,並未辦登記,在身分證註記結婚(屬結婚舊制)。
蘇男與元配蔡女,82年在美國判決離婚,隔年在台辦離婚登記。91年蘇男死後,其中小四羅女、 小五吳女,2人為爭奪遺產,展開「正宮醫師娘」正名大戰。
羅女反擊,稱自己早在81年雙十節,在竹東鎮觀音禪寺,由山中老禪師做主婚人,並有公開儀式,且於83年7月補辦結婚登記,自己才是真正的「醫師娘」。
去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,撤銷羅女與蘇男的結婚登記,由吳女「補登」為醫師娘遺孀。確認「正宮」地位後,吳女主張羅女無權占有蘇男房地,要她搬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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