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龍法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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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龍法官 - 差點提名「恐龍法官」 馬總統嚴肅道歉

總統提名大法官,不料差一點提名到恐龍法官,繼發表書面道歉聲明,總統馬英九、副總統蕭萬長、司法院長賴浩敏今天罕見地一起出面,神色凝重的多次向社會道歉。馬總統表示,他事前毫不知情,如果知道,他就不會提名邵燕玲,而未來大法官提名審查作業程序,也將變革納入社會觀感,以消除目前審查作業的盲點與死角。

由於先前規劃提名司法院法官邵燕玲,因其曾判決女童遭性侵案,以未違背自主意願為由,撤銷強制性自主罪判決,引發恐龍法官極高爭議,並引發白玫瑰運動,馬總統昨日在正式提名前,緊急改提名台大教授湯德宗,但仍引發外界嚴厲的批判。

馬總統今天與蕭副總統、賴浩敏連袂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,對外界鄭重表達歉意。

對於原規劃提名的邵燕玲就是外界質疑的恐龍法官,馬總統神情嚴肅的表示,他事前毫不知情,而在28日約見時,邵燕玲只提到司法院有一起女童性侵案的爭議案件,並沒有說明她就是那位審判長,他是在昨日上午六點看到媒體報導,才緊急進行危機處理。他強調,未來大法官提名審查作業程序也將變革,會考量社會觀感。

由於目前大法官提名審查,只就雙重國籍、刑事紀錄、著作、經歷、操守等積極或消極條件進行審查,馬總統強調,未來會檢討重新建立審查程序,會納入外界風評與爭議判決,也希望提名單位(司法院)能先做審查。

馬總統指出,因為大法官「要深刻關切人民感受,與人民一同呼吸。」他也說,大法官要對法律解釋有更宏觀的看法,司法要獨立但不是孤立或獨裁,必須考慮人民的感受,「這不是以民粹掩飾專業」、「大法官必須做出最適切的解釋,否則憲法怎可能跟上時代?」

「大法官要憲法解釋和統一解釋法令,對社會爭議態度,是非常重要的基礎。」馬總統並表示,提名程序有不周延,這就是我們要道歉的理由。他強調,他去年在白玫瑰運動時,就表達支持的立場,目前法務部己修法拿掉「有違性自主意願」的規定,政府會就制度做通盤檢討。 .....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realtime/110101/112011040101017.html




恐龍法官 - 誰是恐龍法官?

恐龍法官 - 近來因女童遭性侵案判決不符合社會的觀感,「恐龍」法官成為輿論撻伐的對象。然而誰是「恐龍」法官?

真相永遠是複雜的,尤其是涉及刑事判決的案件,所牽涉的各項因素更是千絲萬縷、錯縱複雜。只憑媒體的片面、煽動性的報導,就盲目指責法官是毫無同理心,縱放性侵犯的「恐龍」法官,對當事人是莫大的傷害。

平心而論,只要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,最高法院不做實質審判,僅就二審適用法條審查有無錯誤。除了庭長外,另外有合議法官,經合議後認為還有未釐清的細節,所以「裁定發回更審」。事後監察院也介入調查,做出調查報告,認為判決並無不當。

媒體指責法官的判決未能回應「民眾的感受」,如此粗糙的指控,讓媒體看起來更是嗜血的「暴龍」。

【聯合報╱王達政/國中教務主任(台中市)】【2011/04/04 聯合報】

恐龍法官爭議/政府無感 婦團串連修法

大法官提名人選引爆「恐龍法官」爭議,白玫瑰運動發起人Eva說,先前兩度上凱道抗議,「政府沒有感覺」。未來將轉向「公布願意傾聽我們聲音的政治人物名單」。勵馨基金會則主張串連婦團修法及提升法官素質。

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,大法官提名爭議,凸顯政府「根本沒有好好傾聽婦團心聲」。目前法界一面倒認為是「法律的錯」,忽略了法官養成系統中,對婦女身體的自主權及性侵案的權控關係缺乏認知。而只要曾經出現「恐龍」判例,年輕法官即會援引、不敢翻案,以致形成「恐龍體系」;但政府似乎不覺得法官的素質是個問題。

針對目前吵翻天的性侵案是否該刪除「違反意願」條款。婦團認為在沒更完整的行為規範下,若便宜行事,恐造成更大紛爭,才暫予保留此條文。.....http://news.cts.com.tw/udn/politics/201104/201104030706257.html


民怨爆 急修法 27萬人嗆「恐龍法官下台」 性侵幼童擬重判7年以上

人民的力量最大!日前連續兩起法官輕判女童遭性侵案,引發逾27萬網友怒吼,網友組成的正義聯盟和兒少團體連日除要求修法,並揚言號召群眾上街頭要求開除「恐龍法官」。眼看民怨爆發,司法院和法務部昨雙管齊下緊急滅火,司法院表示已發函主管機關法務部,建議修訂《刑法》相關條文,把性侵7歲以下幼童者全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以上,法務部也順應民意,將在本月14日開會修法。

法務部官員表示,可能朝向修改引發詬病的《刑法》227條,明確區隔受性侵害未成年男女的年齡,例如若受害者是0到7歲,加害者刑度在7年以上;7到14歲的刑度3年以上至10年;14歲到16歲的刑度則是6月以上至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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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周將統一標準

這次引發外界批判的最高法院動作更快,為平民怨,將在下周二召開刑庭會議,討論性侵幼童案件中「是否違反幼童意願」的認定標準,一旦做出統一見解,全台法官將一體適用。

不過,勵馨基金會和正義聯盟昨仍緊迫盯人,舉行記者會表示將號召百萬名網友連署要求恐龍法官下台,另也將發起一人一玫瑰的「白玫瑰運動」,控訴恐龍法官讓一根根的刺都刺進父母心中,並發起一人一信給司法院,要求盡速推動《法官檢察官評鑑法》淘汰不適任法官,若司法院不回應,將號召大遊行走上街頭。

引爆全民憤怒的兩件幼童性侵案,一是高雄縣男子林義芳今年2月對一名6歲女童性侵得逞,林嫌被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求處7年10月重刑,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竟以女童當時無反抗,就認定色狼「未違反女童意願」而與之性交,改以罪責較輕的「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」輕判3年2月。

另一案是上個月最高法院審理男子吳進義性侵3歲女童案,一、二審都認定女童當時哭喊「不要!」二審還重判吳男7年2月,但最高法院認為女童證詞無法證明被告違反其意願性侵,要求二審重新調查被告是否適用刑責較輕的「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」。

這兩件荒謬判決立即引爆民怨,社交網站facebook上訴求開除法官的活動,截至昨晚已有逾27萬8千名網友連署,活動召集人曾香蕉表示,他期待司法改革不是喊口號,而是確實執行。

盼設專家證人制

而兒少團體日來一一跳出來痛批荒謬判決。家扶基金會前天發起一人一信嗆法官及投書總統府活動,要求修法。勵馨基金會、司改會和正義聯盟等團體昨呼籲:「這些與社會脫節、活在恐龍時代的法官,應盡快全面淘汰,全民不容許恐龍法官再胡搞」、「恐龍法官下台」,並提出盡速通過「法官法」淘汰不適任法官、設置專家證人制度協助受性侵幼童、協助受性侵幼童創傷後治療等訴求。

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昨緊急召開記者會滅火,坦承:「現行《刑法》妨害性自主罪章條文不夠周延,以致與民眾法律感情出現落差,是到該修法時間了。」並表示函文建請主管《刑法》修正的法務部,針對性侵7歲以下幼童,無論是否違反幼童意願,全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7年以上重刑。

「法官不能造法」

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對修法表示支持,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將盡速提出黨團修法版本。總統府表示,對個案不便表示意見,不過馬總統已提名賴浩敏和蘇永欽擔任司法院正、副院長,期望他們能擔起司法改革重任。

記者昨無法聯繫輕判色狼的最高法院及高雄地院8名法官,據了解,8名法官有人心情低落,有人甚至請假,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出面緩頰說:「外界說法對法官不公平!法官只能執法不能造法,事實上問題出在法律已老,須重新修正。」
最高法院高層表示:「5名法官的判決,在法律上有相當的根據,但最高法院也聽見各界的聲音,下周二將開會討論爭議法條,看有無其他解釋空間。」

不過也有法官虛心接受批評認為:「如果只會抱著法條咬文嚼字,被罵『恐龍法官』死好!」一名高院法官說:「對於法律疏漏引爆相關團體怒吼,我們也很困擾,樂見推動修法。」
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788169/IssueID/2010090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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