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達電謝姓工程師疑過勞猝死,勞委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啟動「過勞死」機制,昨天會同縣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到宏達電公司進行勞動檢查;桃園縣勞動局發現,宏達電公司有三大項違反勞基法,將開罰至少新台幣三萬元罰鍰。

至於有否「過勞死」,北區勞檢所表示,只能把相關資料帶回分析,無法當場認定。

縣府勞動局表示,謝姓工程師「超時工作」非常明顯,「幾乎上班的每一天,工作都超過八小時」,且平均每月至少有七天,每日工時都是十二小時以上,將罰一萬八千元。

另調查謝上班半年內,曾有某個月連續上班十三天,沒有休假日,違反勞基法「工作七天要休息一天」規定,將裁罰一萬二千元。

宏達電沒有為工程師設立「出勤記錄表」,明顯違反勞基法,要罰新台幣六千元。

雖然宏達電辯稱,工程師並非作業員是屬於責任制。不過,勞動局認為,科技業的工程師並非政府公告的「責任制」行業,不採信公司的說法。

【2011/02/25 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5/6174892.shtml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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